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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第1页)

其中还有不少人就穿了两件衣服,瑟瑟发抖挤在人群中,意图寻求半丝暖意。  欢意茶楼的伙计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袄,一只手提着铁勺,手被风吹了许多天,指节冻疮,但对比前来讨吃食的人来说,他已经过得很好了。  伙计对于谢尽欢的做法,也没什么不满的,谢尽欢已经将他与剩下几个茶楼里做事的人的银钱全都提前发了十年份的,他们想走就走,想留就留,唱书的闫先生就已经走了,伙计之所以留下来,也是因为谢尽欢没走。  自几年前谢尽欢大病一场,在床上躺了许久,还要秦鹿与梁妄二人去北漠为他寻药醒来后,就过上了养老一般的生活了。  其实到了年龄,容易想开。  谢尽欢跟在梁妄身后,因为有个求千金,也占了不少做生意的光,早些年在金珠城内买下的茶楼挣了许多银钱,如今人老了,银子花不出去,也不想浪费了,干脆便在有生之年剩下的最后日子里,有意义地挥霍去。  今日,又有几百个越过州水城的难民,入了卓城来了。施粥派米这件事儿,恐怕又要延迟半个时辰才能做完。  欢意茶楼的伙计如今就剩下三个人,比起以前生意好的时候,天差地别。  天赐的国土尚未被人觊觎,天赐百年大庆之时,煜州可以算得上九州之内,最为繁华之地,比起皇城也没逊色多少,只是风光不同。  那时的卓城白天黑夜里满街都是人,欢意茶楼的大堂内,一楼说书先生坐镇,闲散没事儿的老板姓便坐在里头喝茶听故事,二楼名人雅士居多,选个喜欢的雅间,无需看见,听着闫先生唱书,咿呀小曲儿也很动听。  那些风光,早就随着物换星移,化为乌有。  今日午间的最后一碗粥都派出去了之后,伙计终于得以松一口气,为了给这些难民派粥,他们自己都顾不上吃饭。  谢尽欢的身体不太好,加上如今天冷,他就一直在二楼坐着,腿上盖着厚厚的毯子,几年前一摔,胯骨摔坏了之后,这些年阴雨天里还阵阵作痛,故而他路都少走了。  谢尽欢的桌面上放着的是几日前收到的信,秦鹿写给他的,早些时候战事屡屡受挫,败退到煜州的时候,秦鹿便多次写信让他北上,去南都城避避,谢尽欢那时婉拒了,这回信上写的,不是让他去,而是他们来。  按照时间来算,这两天应该就要到了。  谢尽欢不想走,是因为他在卓城的欢意茶楼住了大半辈子,总有些落叶归根的想法,反正都要死,他不想死得太累,说不定再等两年,异国还没攻下煜州,他就没了呢。  伙计忙了半天,这才将自己要吃的饭菜端上桌,门前就走来了个男人,男人怀中抱着个大约两岁左右的小孩儿,话还说不全,两个人都很落魄,小孩儿将手塞在嘴里,吃得满嘴的口水。  那男人见门口的粥摊已经被撤了,满眼失望,伙计瞧他衣衫褴褛,放下筷子问了句:“你有事?”  男人看了眼已经没了底的粥锅,吞咽口水,不必开口,伙计也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道:“你还是晚间再来吧,后厨没有多余的粥了。”  二楼谢尽欢听见这话,扬着声音道:“匀他点儿,我们自个儿不是还有吃的吗?”  伙计听见这话,有些不满,但还是给那男人盛饭去了。  他们忙了一整日都没能吃上一口热饭,就算是善心,也要分时宜,现下留在卓城的难民每日剧增,每天派发出去的粮食也在增加,好些都是游手好闲,自己穿得破烂,还要过来讨饭的。  伙计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做好事,也有烦人的一天。  将饭盛好,伙计也没夹菜,把碗递给了对方之后,那男人抱着孩子跪下,连连道谢,伙计道:“谢我没用,还是谢我家掌柜的吧,我们茶楼自己的米缸都见底了,等城中米商全都搬走,我们想施粥也没法子的。”  说完这话,伙计便转身要走,才背过身去,他就听见踏过茶楼门口的哒哒马蹄声,紧接着马车停在门边儿,从马车上跳下来的女子笑着道了句:“多年不见,脾气见长啊。”  伙计听见这声回头看去,便见身穿绿袄的秦鹿正站在马车旁,扶着马车里的人下来,眼睛却是看着他这边,方才的话也是对他说的。  伙计一见秦鹿,眼眸瞬间亮了,一改方才与那讨饭的男人说话的态度,反而堆着笑,恭敬地问了句:“秦姑娘怎么来了?”  梁妄下了马车,身上披着一件纯白的兔毛披风,看上去蓬松柔软得很。  伙计见了两人,连忙朝楼上喊:“掌柜的!梁公子与秦姑娘来了!”  坐在二楼窗边的谢尽欢将窗户推开了点儿,朝下看去,正好见到秦鹿抬起头来看的脸。秦鹿没变,还是那副十几岁少女的模样,梁妄这几年身体养好了,脸色与气色看上去也好了许多,只是谢尽欢不敢照镜子,以前在这两人面前,他就是个小毛孩儿,现如今已经垂垂老矣,到暮年了。  谢尽欢笑道:“瞧见了,别喊。”  而后又说:“请恕谢尽欢不能行礼,前两天这处下了雨,我的腿毛病犯了站不起来。”  秦鹿调侃他说:“一把年纪了就坐着,我家主人不会介意的。”她转而又看向梁妄:“不介意哦?王爷。”  梁妄挑眉:“话都让你说了,本王还能说什么?”  秦鹿拉着梁妄的手说:“那你听我的就是了,先进屋吧,外面风大,挺冷的。”  两人一道进入欢意茶楼,越过那讨饭的男人身边时,男人怀中的小孩儿恐怕是看见梁妄好看,沾满口水的手突然抓了梁妄的披风一把,一个略微黑漆漆湿漉漉的小手印印在了绒白的披风上。  男人见状,吓得一惊,端着碗站也不是跪也不是,连忙道歉:“哎呀!哎呀这位公子,真是对不住!弄脏了您的衣裳,对不住啊公子!这可怎么是好……”  梁妄向来喜洁,衣服上脏了一点儿都受不了,眼下被小孩儿抓了个巴掌印,自然是忍受不了的,那小孩儿还非要往梁妄的身上扑,张开一双手,嘴里呜呜呀呀不清不楚地说着话。  男人连忙将孩子抱好,哎了一声:“你别乱动!千万别再弄脏公子的衣裳了!”  梁妄朝一大一小两人身上瞧了一眼,破天荒地,以手指戳了戳那小孩儿的脸,秦鹿瞧见不免惊讶,那小孩儿长得的确好看,圆圆的大眼睛,只是脸颊瘦了些,不比其他刚生下来的孩子,肉嘟嘟的可爱。  秦鹿突然想,自己被生下来时恐怕就是这样,瘦瘦的一只,像是个小猴子一样,于乱世中出生,恐怕也活不到乱世结束。  男人还在不住道歉,梁妄大度,只是掸了掸披风上的灰,道了句:“无妨。”  秦鹿跟着梁妄进了茶楼,忍不住回头看了那男人一眼,男人抱着孩子走到街角一边可以避风的地方,将白饭塞进嘴里,嚼碎了之后又喂给牙还没长全的小孩儿吃。  入了茶楼,谢尽欢推着轮椅到了二楼的边上等着,他也不是当真完全站不起了,只是站着就疼。  秦鹿与梁妄到了二楼,看了一眼空荡荡的茶楼,与几年前相比,就连欢意茶楼都老了许多,桌椅板凳的颜色也不新了,梁妄以前爱去的那个竹墨茶室的屏风换了一个,上面的秋风扫劲竹倒是不错,像是个能手雕刻的。  伙计没忙着吃饭,先给梁妄与秦鹿二人沏了壶茶端上来,伙计还记得梁妄喜欢喝羡阳明月,他们茶楼里现如今什么都少,就是茶多,无人喝茶,早年留下来的陈茶送都送不出去了。  不过谢尽欢还记得每年定时定点地去向茶商讨一些昂贵的新茶,就算梁妄不来,他也得买,为的就是万一。  竹墨茶室内,梁妄坐在主座上,秦鹿端坐在一旁泡茶,谢尽欢总觉得方才见秦鹿似乎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如今她坐着,谢尽欢仔细瞟了两眼,直到梁妄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了,谢尽欢才不敢再看,却也看出点儿门道了。  秦鹿的发髻变了。  以前她扎着马尾,长长的头发拖下,只用一根银簪簪着,现下虽然还是马尾,但她大半的头发已经挽起,在后脑勺那儿结了个发结,只有两指宽的一缕发丝挂下来,银簪不变。  历来,只有成了亲的女子才会盘发。  此想法一出,谢尽欢便不由地将视线落在梁妄身上。  此时秦鹿刚泡好茶,一杯递给了梁妄,一杯放在自己跟前,还剩下一杯,居然是泡给谢尽欢的。  梁妄接过茶杯,浅尝了一口,觉着不错,见秦鹿带着些许讨好的笑容望向他,于是伸手轻轻点了一下她的眉心,将她脑袋推开了一寸,看似推开,实则调戏,因为梁妄做这些时是笑着的。  丹凤眼眼皮略微有些耷拉,似睨非睨,含了几分宠溺。  谢尽欢端茶时,不禁心口一酸,心想这两人居然都成双成对了,自己当真孤独终老一世。  “多谢秦姑奶奶赐茶。”谢尽欢喝前,依旧保持着礼数道。  秦鹿也不在意,用茶杯暖手说:“见你年纪大,多多照顾也是应该的。”  谢尽欢一时语塞,竟只能笑笑了之。  “你……当真不打算离开卓城了?”秦鹿静了会儿,又问。  谢尽欢点头,唔了一声:“我这双腿,天稍冷就受不住,还是不乱走了,反正一把年纪都活过来了,远比常人长寿,足矣。”  秦鹿点了点头:“你倒是想得开。”  谢尽欢又问:“那道仙与秦姑奶奶这回过来是……?”  秦鹿喝了口茶,瞥了一眼正伸手去逗弄笼子里天音的梁妄,道:“我与王爷要离开南都城了。”  一口气叹出,带了些许心酸与无奈:“走到南都城的难民也有许多,大多都在城外住下了,还有一些壮年男子,也被抓去充军。如今南都城内都只剩下老弱妇孺,更别说是从南都城到煜州这条路上的人,慌成什么模样。”  “秦姑奶奶打算去哪儿?”谢尽欢心里一涩,哑着声音问。  秦鹿回:“先往北走,会在良川定下一段时日,之后且看战事再做打算,乱世之中,人人都是颠沛流离,我与王爷也不能幸免,便是占了特殊的身份,也改不了日新月异,沧海桑田。”  茶室内一瞬静默,就连天音都不蹦跳了。  秦鹿不明说,谢尽欢也知道,这回来卓城恐怕又是她拉着梁妄过来的,为的是见谢尽欢最后一面。  前两年的几封信,她让谢尽欢去南都城住下,实则是梁妄预测到了战事不顺,或许有一日会打到煜州来。如今煜州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谢尽欢依旧不肯走,梁妄与秦鹿在南都城也住不下去,自然得换个地方,隐姓埋名,隐士独居。  这一走,不知再见是何时,或许,再也不见也说不定。  “秦姑奶奶与道仙今晚住下吗?”谢尽欢突然开口问。  秦鹿想了想,道:“还是不了吧。”  谢尽欢这处每日都施粥,其实并不方便,却没想到梁妄突然开口,说了句:“先住下。”第114章遥归烟西:三  谢尽欢张罗着让伙计去备些晚间用的饭菜,无需荤腥,梁妄与秦鹿都是吃素的。  竹墨茶室内,就只剩梁妄、秦鹿与一只天音,此时梁妄将关着天音的金笼放在桌案上,手上拿着根银勺子正舀着鸟食喂它吃,秦鹿双手托腮坐在一旁看着,偶尔吹一口气,玩儿着梁妄披着的白兔绒毛。  此处静,白日里街上居然也无人说话,上一回秦鹿跟着梁妄来,便是谢尽欢方从楼顶摔下来的那个春天,彼时街上满是人,青楼女子都能大白日里出来闲步。  明江两岸的秦楼楚馆,亭台楼阁犹在,绿瓦红墙双鱼灯,绸带铜铃夜夜响,只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游湖赏景的人没了,倚楼卖场的女子也走了。  其实秦鹿与梁妄在南都城外无有斋里的东西,已经先一步打包好了用马车送到良川去了。  当年良川梁妄曾经住过的府宅,后来入住的那家主人靠的是海外生意,如今处处打仗,还都是海外的人往天赐里头打,断了那生意人的货源与银钱,生意失败之后,遣散了许多仆人,一年前老屋转手卖了出去,兜兜转转几个月,落在了秦鹿的手上。  秦鹿买下那房子时,还特地问过那房屋门前的山丁子树还在不在,她与梁妄很久没去过良川了,至少有几十年,每回都只是在良川前的官道上路过,却从未回去看过。  那家人回,门前的山丁子树已经被砍了,长了老高,遮挡了大门的光亮,只留下了一个树桩子在那儿,树桩子上还爬着青苔,应当未死透。  秦鹿听见那树被砍了,有些惋惜,但还是将房子买下。  那时战事没有这般频繁,天赐打仗也未输得这般惨烈,秦鹿只是与梁妄在南都城外住了许久,两年之内还是得搬家,故而才将那房子收了,打算下一次就搬过去,却没想到,会搬得这么快。  良川的房子还未收拾,她给了送衣物行礼的人一些银钱,让他们到了务必在良川找两个能做事的人,把屋子里里外外打扫干净了,率先将书房收拾出来,梁妄到时没有落脚的地方,依这位爷的脾气,眉头肯定得皱起来。  嘱咐好一切,秦鹿才拉着梁妄来卓城的,谢尽欢如今印堂已经隐隐有黑气缠绕,将死之年就在这几许之间,秦鹿怕等良川那边安定好了,便再也见不到谢尽欢了。  如今见谢尽欢居然一副苍老模样,秦鹿的心里实则有些唏嘘。  他人老了不要紧,但谢尽欢老了,秦鹿为他难过。  天音吃着东西,梁妄还倒了一杯羡阳明月给它喝,秦鹿突然叹了口气,梁妄才朝她瞧去,见秦鹿眉头紧锁,道了句:“生死天定,何必烦忧,他死了之后若不肯离去,为非作歹那才是你该烦心的时候,这把年纪行动不便,早死早投胎,还是幸事呢。”  秦鹿无言以对,转而问梁妄:“王爷方才说留下,难道不是为了多看谢尽欢两眼?”  梁妄手中端着的茶杯险些没稳,忽而一笑:“本王多看他两眼作甚?”  “那王爷说留下,又是为何?”秦鹿不解。  梁妄放下手里的杯子,天音喝不到茶水也不急,扭头啄着身上的白羽,秦鹿顺着梁妄的视线朝茶室旁的窗户瞧了一眼。  茶室的窗户半开,前几日落雨,所以木质的窗户吸饱了水,成了深深的褐色。窗户外,正对着一处避风的小巷,巷子里头的男人怀中抱着小孩儿,才将一碗饭喂去大半,等小孩儿饱了不愿吃了,他才自己大口吞下。  秦鹿回头疑惑地望向梁妄,问了句:“难不成王爷看上人家孩子了?”  梁妄伸手朝秦鹿头上敲了一下,怪她故意拿自己打趣,秦鹿被敲了额头不觉得痛,伸手摸了摸,道:“难道你是从这孩子身上瞧出了什么?方才在门前,我便觉得你看着孩子的眼神不太对,你也素来不喜欢小孩儿的,怎会拿手去戳他。”  梁妄还未解释,秦鹿又歪着头笑道:“王爷喜欢我,所以也喜欢拿手戳我。”  她指了指自己先前被梁妄戳着的额头,惹得梁妄低声笑了笑,又用手捏了一下她的脸,扯着秦鹿的嘴角晃了一下,秦鹿哎哟一声,梁妄才道:“那小孩儿身上阴气重,朝本王身上扑,不过是喜本王身上的气,比起旁人,更能护他,本能而已。方才碰他,是将他身上的阴气取走,否则多病。”  “处处战事,处处死人,阴气多也是正常的。”  梁妄道:“怪就怪在,他身上的阴气中,还残留了些许怨气,这不是什么好迹象,一个小孩儿身上都沾上了,便要问问这人是从哪儿来的,怕有古怪。”  秦鹿一听怨气,便知晓事情不简单。  怨气与福气相同,皆是带了一定的传染性,只是相较于福气,怨气传染得更烈,人也有如此情形,一人若满腹怨气,连带着周遭的人跟着生怨,但若这满怀怨气的不是人,则更加麻烦。  要是寻常时候还好,偏偏这时,战事不断,到处都飘着毫无意识来不及投胎的魂魄,若是这个时候有个满身怨气的鬼,引得周遭魂魄皆是恨意难消,怨气难平,如不及时解决,恐会生事。  一般怨气,不会沾染到孩子身上,因为小孩儿心性不熟,喜怒哀乐皆不清晰,如今连孩子身上都有,还未散去,可见怨气之深。  原来这就是梁妄今天想要留下来的原因,并不是为了谢尽欢,而是如今战事吃紧,百姓流离失所,天下已经大乱了,不能再乱上添乱。  秦鹿起身,拍了拍袖子便往外走,梁妄也不拦着,便知道她打算去找那个男人问问清楚了,只需问出对方来时的路,便可根据时间推算出出事地点。  秦鹿下楼时还撞见了伙计交代后厨的两个人赶快煮粥,晚间还要再派送一次。  秦鹿跑出门,走到对面街道的巷子口,她弯着腰朝里头看去,正好看见男人在哄小孩儿,他将小孩儿抱在怀里,举高着逗孩子玩儿,惹得孩子咯咯直笑。  男人瞧见秦鹿站在巷子口,一瞬有些愣住,恐怕方才伙计给他的饭。是他这些日子吃过的最好的一顿,故而那碗好好地放在边上,里面一粒米都不剩,男人打算就在这儿等着,等到了晚间,再排队喝粥。  秦鹿朝他走近,他还有些担心,怕是梁妄那披风价格不菲,当时算了了事,回去想想又觉得气,这回找他来赔呢。  却没想到秦鹿走到男人的跟前,慢慢蹲下,也逗着小孩玩儿,侧头朝男人温婉一笑,摆出了相貌上的优势,细声细语地夸了句:“大哥你的孩子长得可真好看。”  “我……我不卖孩子。”男人显然误会了。  秦鹿心想自己这模样也不奸猾,怎么像是要买人家孩子的那种呢?  她解释:“我并非是要买你家孩子,只是我家主人,就是方才被你家孩子抓脏了衣服的那个,他啊,特别喜欢小孩儿,可惜啊,不能生。”  说完,秦鹿耸了耸肩,摆出了惋惜的模样道:“他方才定是瞧见你家小孩儿可爱,所以才逗了逗。大哥,我家主人乐善好施,见得成年人无避风之处,却见不得小孩儿风餐露宿,这才叫我过来,请你们俩茶楼小憩,也给孩子个暖和地儿不是。”  男人闻言,顿时大喜,心想自己这是碰见善人了,他连连道谢,就要跟着秦鹿后头走,走时还不忘带上碗,生怕晚间没了吃的。  秦鹿顺势搭话,问了句:“大哥哪儿的人?”  男人道:“我是卢阳关后头一个小村子里过来的,打仗打到了这儿,一家人全都走散了,现在就我和小儿两人。”  秦鹿叹了口气,看向小孩儿的眼神满是同情,她道:“战事害人,不知何时才休,咱们只能自求多福,保了命,等到胜仗了,日子也好过了。”  男人点头道是,其实心里清楚,依照这几年异国攻打天赐的势头来看,他们不依不饶,这仗……有得打。  秦鹿又问:“我听说将士已经退到州水城了,大哥是怎么过来的?州水城那边如何了?”  “不好,那边难民还很多,朝廷封城给我们逃至煜州的时间非常少,我们又没马,只能凭靠着一双腿跑,唉!你是不知道啊姑娘,就前几日,我路过离州水城不远处的田粮镇时,还能瞧见满地的尸体,太吓人了。”男人连连摇头。  秦鹿问:“都是异国兵打的?敢在州水城前这般放肆,他们应当没这个胆子才是。”  至多……就是派一行队伍,大约二三十人的样子,分批次不同时间去巡逻观察形势,应当不存在杀了满镇子人的。  男人见秦鹿不信,扬起声音说:“真的!我是亲眼看见的!有的人开肠破肚,还有的孩子被奸污……唉,各种死相都有!对了,那里头还有许多倭国人的尸体,他们穿着倭国的衣服,身量略矮,死的时候毫无防备,衣衫不整,像是突然就被杀了。”  秦鹿见话聊到重点,在男人望着欢意茶楼门前的牌匾踌躇时,领他进去,又吩咐伙计,取一盆炭火过来,让男人与他的孩子取取暖。  伙计心里虽然古怪,但是也没多问,还是去取炭火了。  秦鹿怕男人吃不饱,于是又给他盛了一碗热汤,汤不是什么好汤,不过是几颗白菜叶子飘了点儿菜籽油的油水,男人先是喂孩子喝了之后,再自己一口喝干,对着秦鹿更是感恩涕零,直抹眼泪。  秦鹿等他哭了会儿,才问:“大哥你方才说,田粮镇里头的人死相很惨,还说好些人死的时候毫无防备,那你可知道田粮镇死了多少人?”  “我哪儿会去数这个,但一路过来,大约有二百多人,全都死了,唉……尸体都被雨水给泡烂了。”男人说罢,秦鹿追问:“你去时,他们已经死了许久了?”  “瞧样子,不像是死了许久,至多也就一两天,后来我到了州水城,在城外待了七日才过城门,从州水城走到卓城又花了三日的时间,这个时候那田粮镇里的人,应当都已经腐烂了。”男人说罢,不禁叹道:“我家那些子人,恐怕也是如此,难活成的……”  秦鹿点了点头,等炭火取来了,她便让男人好好歇着,又叫伙计给男人拿个袄子披着,最好给小孩儿多穿两件,这么小这么可爱的娃娃,若是冻死、饿死,都怪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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